各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,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对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。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:
郭彦江同志
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,负责财政、审计等工作。
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、区财政局、区审计局。
唐艺嘉同志
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,负责督查绩效、发展改革、科技、工业、商务、投资促进、安全生产、应急管理、消防安全、金融、国有资产监管、营商环境建设、统计、机关事务管理、政府采购、大数据发展、政务服务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、电子政务外网、网络安全管理、政府值班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。
协助负责财政、审计工作。
分管区政府办公室(区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、区政府总值班室)、区发展和改革局(区大数据发展中心、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、区项目办)、区财政局(区国资金融局、区国库支付中心)、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(区招商服务中心)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统计局(区统计普查中心)、区政务服务中心、区采购中心、区投资公司。
联系和协调市口岸办、北海海关、市经济研究中心,区委编办、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、区税务局、区消防救援大队、侨港浴场管理处,北海海上搜救中心等有关工作。
联系通信管理、邮政管理、供电、盐务等方面工作。
陈国俊同志
负责退役军人事务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生态环境、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(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银海大队)。
联系和协调银海生态环境局、区民族宗教侨务局、区总工会、区妇联、团区委、北部湾办、竹林盐场、星星糖厂、市烟草局、机场、区科协、区工商联、区侨联、各民主党派以及市外事办等有关工作。
金子强同志
负责维稳、公安、信访、司法、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银海公安分局、区信访局、区司法局(区调处办)、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。
联系和协调区委政法委、区人武部、区民兵训练基地、驻军部队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,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、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等有关工作。
吴扬伟同志
负责农业和农村、水利、乡村振兴、扶贫、水库移民、土地房屋征收等方面工作。
协助海洋渔业、林业经济运行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(区农业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大队、区水利站、区渔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、区农业技术推广站、福成水利工程管理所)、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(区扶贫信息中心)、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、区水库移民工作服务中心。
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、市供销社、市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北部湾农场总场、星星农场、三合口农场等有关工作。
杨振晔同志
负责自然资源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人民防空和海防、城市管理、交通运输、海洋、城乡规划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、棚户区改造、“两违”整治等方面工作。
协助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区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)、区自然资源局(区林业局、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)、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(区市容市政管理中心、区环卫保洁站、区交通服务中心)、区海洋局(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、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)、区综合保障大队、区“两违”整治办。
联系和协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市铁建办,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、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有关工作。
联系渔船检验、渔港监督、海洋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。
曾碧春同志
负责教育、民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。
协助分管区政府办公室。
分管区教育局(区教育教学研究室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、区民政局(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所、区婚姻登记中心)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、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)、区文体广电旅游局(区文化服务中心)、区卫生健康局(区预防艾滋病服务中心)、区医疗保障局(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)。
联系和协调区档案馆、区地方志办、区残联、区社科联、区计生协会、区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。
联系新闻出版、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工作。
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
2022年9月3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